十一、作品要求
(一)内容
引导少年儿童少年儿童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健康快乐成长、守护美丽家园、筑梦美好未来,用绘画、书法、摄影、数字美术、陶艺等艺术形式展现身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景象、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社会图景、美丽乡村里的幸福生活和快乐童年、科技进步中的未来世界等,在创作过程中发现身边的美、欣赏家乡的美、热爱祖国的美、创造艺术的美。
(二)规格
(1)纸质绘画作品原件不超过 40×60 厘米,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2)书法作品原件不超过四尺对开。
(3)摄影作品须附带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文字介绍,另自备五寸(12.7×8.9 厘米)以上扩印片。
(4)数字美术作品须同时提交所使用的电脑软件生成的设计源文件。
(5)陶艺作品须于比赛管理平台提交不同角度的参赛作品照片至少3张,同时提交作品原件至组委会。
(三)版权
1. 作品应符合赛事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
2. 参赛作品版权归属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出、宣传、出版、制作衍生品等),不另付稿酬,不退回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
3. 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作品为本人创作,出现下列情况,比赛组委会将在比赛官网、公众号进行公告,取消其参赛资格:
(1)辅导老师或家长直接参与作品创作;
(2)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的作品参赛;
(3)重复使用往届参赛作品参赛(比赛组委会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往届参赛作品进行识别排查)。
4. 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提交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或第三方机构的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作品或参赛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十二、作品评选
1. 评选原则
作品评选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作品符合比赛主题,有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鼓励少年儿童表达自己的真实感悟;鼓励有创意的表现形式。
2. 评选形式
比赛组委会将邀请并选聘相关领域专业人士成立全国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在比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根据评审规则开展参赛作品评审及指导工作。